|
提起猥亵行为,听起来好像是一种极端无耻下流、污秽、肮脏的东西,其实并不尽然。只要我们仔细想一想,这些行为在太太以及恋人之间不是时刻都在发生,反复动作吗?
因此说,行为的本身并不是无耻下流、污秽的,只是因为行为的主体施行的对象和场合超越了法律许可的范围和社会公德的约束。自然,注定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人们的非难、谴责,并被詈骂为污秽肮脏的行为。
在私生活中,和一个特定的女人在其同意的基础上,在一个隐秘的场所发生同类行为是正常的,甚至可以说是她们巴望不得的,而且先生或情人贪得无厌地欣赏、抚摸、亲吻她的胴体及其性敏感部位,无不是一种特美妙、特愉悦、特激动的举动。但是,如果把这一切都原原本本地放大到大庭广众或非特定的女人面前,并在其不同意的前提下行事就是犯罪行为了。
男人,无论是谁身上都潜存着这种猥亵要素。一旦情况允许便会施放出来,猥亵行为就在所难免。一个男人当他主观判断出他所置身的环境的社会性制裁等于零或很弱抑或有机可乘时,那他心灵深处的猥亵意识就会窜出来,付诸行动。所以说,男人们身上先天形成的猥亵意识是无法消除掉的。 |